摘要:利空NFT等数字藏品相关概念股。
6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微信公众平台《行为规范》增数字藏品交易行为相关条款,明确提出从事虚拟货币或数字藏品类业务为违规经营行为,提供数字藏品二级交易服务将被封号。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中指出,帐号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内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发行渠道引导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虚拟币与虚拟币之间的交易和兑换业务;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而帐号提供与数字藏品二级交易相关的服务或内容的,也按照本条规范进行处理。
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
来源:北京商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德讯证券顾问 » 微信公众平台:从事数字藏品类业务为违规经营行为,提供二级交易服务将被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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