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报道为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企业意见,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确保光伏发电绿色发展。
据了解,《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有序放开、强化要素保障、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实行快审快批、限期完成项目建设、保障接网消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
《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将全面有序放开光伏发电,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同时,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W万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国墅表示,生态环境厅将重点采取三方面措施做好光伏发电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审批;二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光伏发电绿色发展;三是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张虹介绍,为保障光伏发电接网消纳,新能源项目需要配套建设从35千伏到500千伏,4个电压等级的若干变电站、输电线路以及电站建设接入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为协调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电网配套项目建设周期长的问题,保障二者同步并网发电,公司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措施,所有接网工程按照应急项目管理,提前准备年度投资计划和保障要素,按照项目清单超前谋划,做好接网工程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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